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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辦繼承登記不動產列冊管理之目的為何?

  • 發布單位:地用及重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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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政府推動「未辦繼承登記列冊管理」制度,主要是提醒繼承人儘早完成繼承登記,讓地籍資料與實際狀況相符,同時也保障繼承人依法應有的財產權益。

 

若長時間未辦理繼承登記,地政機關將依法進行列冊管理,甚至在多年後移送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這並不是要懲罰或沒收,而是希望督促民眾盡快處理,別讓土地閒置或權屬不明,讓土地資源能夠更有效利用,也協助政府推動土地政策與公共建設。

 

💡 土地權益別拖延,早辦繼承登記最安心!

 

    提醒您,近來不動產詐騙猖獗,辦理補償費申領時,本府絕不會要求先匯款或將款項匯入非申請人提供之帳戶,民眾若有任何問題可逕洽本府地政處地用及重劃科(05-2254321轉376)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