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4年第三季(7~9月)嘉義市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實價登錄)之錯誤態樣統計前三名如下:
◆第一名:「備註欄填載」
◆第二名:「交易(租賃日期)」、「建物資訊」
◆第三名:「土地、建物面積」、「車位清冊資訊」
※辦理不動產交易(買賣、預售屋及租賃)時,應如實依契約書內容,於期限內完成實價登錄申報。
1、【備註欄填載】:
指實價登錄申報書除應申報交易事項外,其餘交易未盡事項應依各欄位勾選或敘明,包含親友、關係人交易、土地上有未登記建物、增建,其他特殊交易案件等類型,均應依交易情形註明。
※提醒:備註欄避免填寫個人資料,包含姓名、身分證字號等資料,如有需要得以代稱或稱謂表示。
2、【交易日期(租賃訂約日期)】:
買賣及預售屋實價登錄案件之交易日期係指買賣雙方簽訂買賣契約之日(即私契),常見誤填公契日或其他日期。
「租賃訂約日期」指租賃雙方簽訂租賃契約之日期,而非起租日、公證日或其他日期。
※提醒:預售屋完工過戶申報買賣實價登錄時,切記交易日期應填載原預售屋簽約日期,如有轉讓或增補事項時亦同,避免誤填。
3、【建物資訊】:
包含建物型態、管理組織或有無電梯等,常見漏填電梯情形。
二、114年第三季(7~9月)嘉義市實價登錄申報不實裁罰情形:
本市114年第三季實價登錄因逾期申報或不實案件裁罰計有6件,裁罰金額計新臺幣1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