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強化跨域便民服務,內政部考量「跨直轄市、縣(市)申請土地登記之登記項目」推動以來成效良好,原訂自109年7月1日至113年6月30日之試辦期間,延長至115年12月31日。民眾可就近向任一地政事務所申請特定不動產登記案件,無須往返不動產所在地辦理,有效減輕舟車勞頓,並提升整體行政效率。
本次延長試辦之登記項目共計三類,分別為:
一、拍賣登記(不包括權利人或義務人為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陸資公司)。
二、抵押權塗銷登記(以抵押權人為金融機構為限)。
三、抵押權設定、內容變更及讓與登記(以權利人為金融機構為限)。
歡迎民眾多加利用,體驗更便捷、高效的不動產登記服務。
如須查詢土地相關問題,請洽嘉義市地政事務所(05)2246501服務台或地政處地籍科(05)2254321轉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