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5年第一季(1~3月)嘉義市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實價登錄)之錯誤態樣統計排名如下:
◆第一名:「建物資訊」
◆第二名:「交易/租賃日期」、「土地標的清冊面積」、「備註欄填載」等
※辦理不動產交易(買賣、預售屋及租賃)時,應如實依契約書內容,於期限內完成實價登錄申報。
1、【建物資訊】:
建物資訊主要包含建物型態、設備、有無管理組織及有無電梯等資訊,部分項目種類較多,也是申報義務人較容易填載錯誤的地方。常見錯誤之處包含管理組織(即大樓管理委員會)或電梯。建物型態亦是容易填載錯誤之處,以下介紹主要建物類型項目及定義。
◆公寓:係指無電梯之集合住宅。
◆華廈:係指10樓(含)以下,有電梯之集合住宅。
◆住宅大樓:係指11樓(含)以上,有電梯之集合住宅。
◆透天厝:係指具有產權獨立、獨門獨戶的垂直住宅。
◆店面:係指一樓或低樓層,主要用途為商業用之空間。
◆辦公商業大樓:專門作為辦公室或商業用途之建物。
◆工廠/廠辦/農舍/倉庫:特定用途之工業或農業建築物。
2、【交易/租賃日期】:
實價登錄買賣及預售屋案件之交易日期應為「買賣契約簽訂日期(私契)」,常見錯誤多誤繕為公契日期、或登記日期等。
實價登錄租賃案件之租賃日期為「租賃契約簽訂日期」,常見錯誤多誤繕為起租日期、公證日期等。
※注意:預售屋及租賃實價登錄申報應於買賣契約簽訂日期或租約訂約日期起算30天內申報,逾期申報者預售屋案件處新臺幣3萬至15萬元罰鍰;租賃案件則處新臺幣1萬至5萬元罰鍰。
3、【備註欄填載】:
備註欄項目係指實價登錄申報書除應申報交易事項外,其餘應依各欄位勾選或敘明,包含其他非不動產價格之費用、關係人交易、未登記建物、其他增建,特殊交易案件、或其他未盡事項,均應依實際交易情形註明。
4、【面積資訊】:
預售屋、租賃實價登錄案件,申報義務人應依登記簿謄本資訊確切填載土地、建物及車位面積,並注意申報內容,避免申報錯誤。
※罰則:買賣、預售屋案件價格資訊及交易面積申報不實者,處新臺幣3至15萬元罰鍰;租賃案件處新臺幣1至5萬元罰鍰,並限期改正。
二、115年第一季(1~3月)嘉義市實價登錄申報不實裁罰情形:
本市115年第一季實價登錄因逾期申報或不實案件裁罰計有4件,裁罰金額計新臺幣6萬元(預售屋1件、租賃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