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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徵收補償費有哪些?何時發放?去哪領取呢?

  • 發布單位:地用及重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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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被徵收後政府會發給徵收補償費,土地徵收補償費的種類有哪些呢?依據土地徵收條例規定,徵收補償費可分為地價補償費、地上物補償費(包含建築改良物及農林作物)、土地改良費用、合法營業損失補償及遷移費。

      補償費依法會於徵收公告期滿後十五日內發放,但如果徵收補償價額經復議、行政救濟結果有變動或補償費經依法發給完竣,嗣經發現原補償價額認定錯誤者,其應補償價額差額,應於其結果確定之日起三個月內發給之。

      對於未被領取的補償費,依法於公告期滿次日起3個月內存入專戶保管,如經保管超過15年未領取者,即需歸屬國庫。本府於補償費存入專戶保管時,會發函通知應受補償人儘速前來領取,如應受補償人死亡將主動查找並通知繼承人。

**提醒民眾,如收到通知務必儘速洽詢嘉義市政府地政處地用及重劃科(05-2254321分機376)了解相關領取事宜,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