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資訊安全管理政策
建立安全可信賴之電子化作業環境,確保資料使用安全,保障民眾權益,並使各項業務之資訊化作業得以持續運作,避免資訊不當揭露,維持內部制度管理之有效性。藉由智慧科技系統設施相助下,有效提升社會公眾之服務品質;推動跨域合作並以民眾觀點思考對智慧城市生活之想像,延伸到社區,打造創新,永續,智慧新城市之施政目標。
為維護資訊資產之機密性、完整性與可用性,並保障使用者資料隱私。藉由全體同仁共同努力來達成下列目標:
資訊安全目標
4.1 維持資訊系統持續運作確保具備可供業務持續運作之資訊環境。
4.2 保護業務活動資訊,避免未經授權的存取。
4.3 辦理資訊安全教育訓練,推廣人員資訊安全之意識與強化其對相關責任之認知。
4.4 執行資訊安全風險評估機制,提升資訊安全管理之有效性與即時性。
4.5 實施資訊安全內部稽核制度,確保資訊安全管理之落實執行。
4.6 業務活動執行須符合相關法令或法規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