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之地政士應具備那些條件? |
如何請領地政士開業執照? |
什麼是地籍清理呢?地籍清理要清理那些土地呢? |
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代為標售的土地,已經在公告中,還可以申請暫緩標售嗎? |
依地籍清理條例32條規定辦理更正登記時,倘登記名義人己死亡,又繼承人無法會同連件辦理繼承,可否由部分繼承人申請更正登記? |
土地總登記時登記名義人之姓名、名稱或住址記載不全或不符之土地標售後,或將土地登記為國有後,真正土地權利人可否主張其權利?應如何主張? |
列入地籍清理後之公告將來可能會被政府代為標售之土地,利害關係人可否申請提前標售? |
地政電子謄本之效力如何? |
日據時期會社或組合土地,如逾公告之申請登記期間無人申請,屆時會如何處理? |
土地權利人、利害關係人該如何得知土地是否為直轄市、縣(市)政府清理之對象?何時提出申請登記? |
分割共有土地或房屋發生糾紛申請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調處有何限制? |
清查地籍後之公告於公告期間,權利人或利害關係人如發現有遺漏或錯誤之情事發生,該如何處理? |
土地、房屋買賣發生糾紛可否申請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調處? |
我申請了土地鑑界,但是現場施測釘界的結果我不滿意或有疑義,甚至鑑界時到場會同的鄰地所有權人對土地界址也有爭議,這時我該怎麼辦,有沒有解決的辦法?又常聽到的「再鑑界」是什麼意思? |
依法得分割之共有土地或房屋發生糾紛不能自行協議分割時如何處理? |
地籍清理條例中38年以前之抵押設定,經公告後無人異議而塗銷若所有權人處分後,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之繼承人才主張權利,此時所有權人是否需賠償損失?另賠償之金額該如何認定? |
代為標售的土地,什麼身分的人可以主張優先購買權?又應該如何辦理? |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辦理各共有人登記權利範圍合計不等於一土地的清查公告後,權利人或利害關係人如果發現有遺漏或錯誤的情形發生,應該如何處理? |
我想要競標地籍清理的土地,應該從哪裏得知標售的相關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