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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縣市地價評議委員會開會時,土地所有權人能不能參加?為什麼?
私有土地經徵收後,其土地所有權人(或繼承人)須準備那些文件具領?
原土地所有權人領回抵價地之面積如何計算?
未辦繼承登記土地被徵收,如有部分繼承人拒絕會同或無法會同之情形,其地價補償費應如何領取?
區段徵收範圍內私有土地如何補償其地價?
我申請了土地鑑界,但是現場施測釘界的結果我不滿意或有疑義,甚至鑑界時到場會同的鄰地所有權人對土地界址也有爭議,這時我該怎麼辦,有沒有解決的辦法?又常聽到的「再鑑界」是什麼意思?
公告土地現值接近正常市價,有何意義?
請問如發現實價登錄價格不實,如何反應?
徵收土地之剩餘部分面積過少或形勢不整,或徵收建築改良物之殘餘部分不能為相當之使用者,可否申請一併徵收?
依法得分割之共有土地或房屋發生糾紛不能自行協議分割時如何處理?
土地所有權人或土地權利關係人對於公告徵收事項有異議,應如何提出?
土地所有權人申請領回抵價地之比例多少?
地籍清理條例中38年以前之抵押設定,經公告後無人異議而塗銷若所有權人處分後,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之繼承人才主張權利,此時所有權人是否需賠償損失?另賠償之金額該如何認定?
代為標售的土地,什麼身分的人可以主張優先購買權?又應該如何辦理?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辦理各共有人登記權利範圍合計不等於一土地的清查公告後,權利人或利害關係人如果發現有遺漏或錯誤的情形發生,應該如何處理?
優先購買權問題
未辦繼承登記土地被徵收,如有部分繼承人拒絕會同或無法會同之情形,其地價補償費應如何領取?
我想要競標地籍清理的土地,應該從哪裏得知標售的相關消息?
繼承人可於登記機關公告期間內,提出不可歸責事證之情形為何?
各級政府機關在市地重劃的角色為何?